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度校内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及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6-07 17:11:02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技强校”战略,提升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培养中青年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现将我校2017年度校内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结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武汉工程大学科学基金申请包括科学研究基金和青年科学基金二类项目。 

二、申请条件

1.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为学校新引进博士或新获博士学位的教师。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条件 

   ① 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理工科学院教师; 

③ 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提交武汉工程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含附件)一式3份到学院,由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2017年6月23日16:00前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和《2017年校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技处;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EXCEL兼容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四、结题管理

1.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按组织人事部人才引进时签订的协议和项目申请书的预期目标任务要求进行结题验收。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按照《武汉工程大学校内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结题验收。 

3.项目结题需提交《武汉工程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和相关成果附件(论文标注校内基金资助编号),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 

4.凡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校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预算经费并通过结题验收,逾期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五、其它说明

1.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需通过组织人事部资格审核,资助额度按照人才引进签订的协议申请,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额度1.5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 

2.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校内科学基金项目。 

3.高级职称人员、已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已获得学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负责人、近三年(2015-2017年)新进博士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不在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受理范围内。 

4.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16]6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思思 

联系电话:65520280  

电子邮箱:986891895@qq.com  

 

 

                               武汉工程大学科学技术处 

                                 2017年6月6日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2.武汉工程大学人才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3.武汉工程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武汉工程大学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5.2017年校内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使用纵向科研经费及博士科研启动金新增仪器设备的通知 下一条:一种磷矿反浮选工艺专利权转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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