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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2017-09-07 13:52:34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省教育厅拟对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进行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3.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入选专家所属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报送办法   

1.本次专家信息表采用新版规范表格填报,请按要求完整填报推荐的专家信息,以便后续的数据使用。   

3.本次启用新版专家信息表,已入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的专家也需重新填写信息。

4.请务必于9月12日前将专家库纸板、电子版交至科技处3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思思  65520280  

 

  

附件:   

1.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填报说明   

2.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家信息表   

 

 

 

科学与技术处   

2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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