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2:10,机关第四党支部在科技处311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二次组织生活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杨海波主持。
会上,杨海波对十九大报告的主要内容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进行领学和解读,要求全体党员重点领会“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在学深、弄懂、做实上下功夫。
会议通报了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公报的主要内容,重点引导学习了宪法修改的部分内容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传达了中央的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了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赵乐际书记报告的主要内容;学习了省委书记蒋超良和省纪委书记王立山讲话精神;传达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支部书记杨海波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湖北省和学校党委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意识和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坚决执行“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做到讲规矩,守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工作作风。杨海波强调,支部全体党员应通过系统学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经常排查廉政风险点,相互提醒,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干事创业。
会上,支部党员就学习内容和主要精神进行交流,分享了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