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国家自科基金委发布了《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的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项目申请
1. 基于国家基金委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20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时,我校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16日延后至2020年4月16日17时。
2. 因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较往年变化较大,请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2020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指南》、《新旧政策简要总结》及《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详见工程大学国家基金QQ群)并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17:00前在基金委系统在线提交经各学院形式审查后的电子版申请书供学校集中进行形式审查,最终版本申请书(含相关附件材料)于2020年4月15日下午17:00前完成在线提交。请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过时系统将予以关闭。
3. 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时期内提交申请书,请提前与各学院科研副院长或科研秘书联系报备;各学院核实情况后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核实名单报学校科发院,科发院汇总后集中报国家基金委备案。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申请人,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二、2019年度项目结题
1.基于目前疫情,基金委对2019年度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接收。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3月31日前网上提交电子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项目负责人如不能及时提交结题材料的,请及时提出延后提交申请,由各学院汇总后于2020年4月10日前统一报科发院。
三、有关要求
1.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疫情,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国家基金委启动了专项项目,项目指南详见基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鼓励我校相关科研人员,整合校内外力量,汇聚团队,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发病机制、疾病防治等相关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联合研究,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
2.请各学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心组织本单位申请人做好基金申报工作。各学院院长和科研副院长要亲自组织协调和跟踪指导服务,具体落实到人,落实到项目,重点抓好校内外专家评审工作。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建议各单位通过网评形式进行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确保申请书质量。
四、联系方式
为减少人员接触,有效防控疫情,如有对2020年度申请和结题的咨询问题建议通过电话、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电子邮件方式咨询(各学科部及基金委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请参见项目指南)。
学校联系人:黄娟、杨海波
联系电话:65521980、81349535
QQ工作群:521735907
电子邮箱:kyycyc@163.com、82861518@qq.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