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平台的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武工大科发[2020]1号)、《武汉工程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武工大科发[2020]2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地方与行业的重大科技需求以及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团队需要。
2、有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和中长期研究目标,承担重要科研任务,并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
3、有较深学术造诣、富有开拓精神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4、有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足够的设备配置以及稳定的科研用房。
二、立项程序
1、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成熟一项,启动一项。本次各学院(部)申报的校级平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2、参与本次申报的科研平台需填写《武汉工程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见附件),对于前期已经由学校正式发文的校级科研平台,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进行备案并论证。
3、科发院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平台进行公示,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对研究团队、固定办公及实验场地、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等进行评估。
4、对于通过专家论证的科研平台,报校科研平台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5、经学校批准的校级科研平台,学校正式发文,聘用科研平台负责人。
三、时间安排
9月10日前公示符合申报条件平台;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组织专家开展论证;10月下旬,报校科研平台管理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正式发文。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将申报的校级科研平台申请表电子版发到工作邮箱,纸质版及支撑材料9月8前交到科学技术发展院平台基地与成果管理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丕业、陈旭勇
联系电话:027-65520380
工作邮箱:kfyptc@163.com
办公地点:西北区3号楼313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