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4〕47号)安排,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要求,现将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等评估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
公示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综合楼820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估材料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学技术发展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必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必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5521980;工作邮箱:kfyptc@163.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