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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0-02-25 15:12:19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以及武汉市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集中力量聚焦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优势,针对疫情防控亟需,围绕快速检测技术产品开发、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变规律及临床诊治、抗病毒药物和抗体类药物、疫苗研究等领域,整合资源,汇聚力量,积极申报国家部委、湖北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科技攻关项目,加强协同攻关,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服务科学决策,积极建言献策。鼓励并支持我校教师运用学术理论、专业知识、研究成果、工作经验等,为各级党委、政府分析研判疫情形势、部署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积极研究提出富有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可通过学校科发院或省科技厅官网信箱等渠道反映,学校将收集的有效意见或建议及时报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高效有序地为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扎实做好科研服务保障工作

1.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我校教师的科研工作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模拟计算等为主,一律暂停外出交流、现场考察和现场试验工作。

2.科发院在疫情期间继续做好服务支撑,通过远程视频、微信、QQ、邮件等线上工具,及时有效进行协调与沟通,避免人员接触造成潜在的隐患。

3.鼓励我校教师使用学校电子资源平台。关于在校外使用方法,请见以下两个链接:关于使用我校校园网L2TP VPN系统访问的使用说明,链接地址:http://library.wit.edu.cn/xwgg/3720.jhtml;关于疫期部分数据库校外免费访问的通知,链接地址:http://library.wit.edu.cn/xwgg/3719.jhtml

4.涉及项目申报、项目结题验收、奖项申报、专利申请等科研活动中的评选推荐、审核盖章、合同审批、经费划拨等业务,请提前与科发院对应处室联系,按照正常工作流程线上办理,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及时补办相关纸质材料。

三、稳妥推进有关重点工作

1.坚决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

2.认真组织国家部委、湖北省及武汉市等疫情联防联控科研攻关应急项目的申报工作。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

3.认真抓好重要科研平台的规划、培育、申报和建设工作,利用线上工具,积极推进学校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培育申报事项。

4.继续做好产学研合作及学校成果转化工作,认真组织好省科技厅征集2020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相关工作;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化手段主动做好与科研合作单位的交流、沟通和成果汇报,必要时可与项目合作方商议合作项目适当延期,科发院和各二级学院做好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

四、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学校科研人员要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继续秉持科学严谨的态度和人文关怀的精神,坚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和医学伦理,以客观和专业的态度产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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