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2020 年度项目(第二批)申请的通知

2020-04-04 16:19:28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近日,国家自科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0〕20号),此次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涵盖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湖北、广东、广西、重庆、西藏、青海、宁夏等 12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2020 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资助期限均为 4 年, 研究期限为“2021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 260 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详见相关指南内容(附件2)。
 二、资助领域(除管理科学部之外的7个科学部)
 (1) 生物与农业领域;
 (2) 环境与生态领域;
 (3) 能源与化工领域;   

 (4) 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
 (5) 现在交通与航空航天领域;
 (6) 电子信息领域;
 (7) 人口与健康领域。
 三、其他说明
 1.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大力宣传动员,积极配置资源,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鼓励我校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主动联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合作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强强联合申报项目。
 2.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 2 个。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 的数量不得超过 4 个。
 3.本联合基金采取无纸化申请,2020年度该类项目校内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 5 月16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发院联系,以便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4.其他具体申报和注意事项请参考“申请须知”(附件1)和“指南”(附件2)。
 科发院联系人:黄娟、杨海波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申请须知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4月3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国防科技创新快速响应小组(大连)2020年第3批需求发布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及重点专项定向项目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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