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十三五”装备预研专用技术项目2020年指南发布公告的通知

2020-04-22 21:51:39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三五”装备预研规划,61705部队已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需求”栏目“预研”板块发布了29项指南需求信息,其中公开1条,秘密28条(需按网站“服务指南-涉密查询流程”进行查询),涉及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网络通信、电子信息、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等7个领域方向,现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装备预先研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定位

 

定位面向于未来五至十年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预期技术成熟度35级。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境内法人单位,原则上不受理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申报。

 

2.鼓励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等以团队攻关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对同一指南发布条目,每个单位无论作为牵头单位还是参与单位,只能申报一次,否则取消其该指南条目申报资格。

 

3.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所有单位)应具有相应保密资质,非涉密指南条目的申报单位无需保密资质。

 

4.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二)申报人

 

1.申报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具备相关技术研究经历。申报人同年申报及承担的本领域预研技术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包括联合申报的情况),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进行申报。

 

3.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

 

(三)申报内容

 

项目建议书应涵盖指南发布条目的全部研究目标和内容,不允许针对部分研究内容进行申报;申报的研究项目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技术成熟度、经费限额等全部要求;具体支持经费结合竞争择优和审查确定。

 

(四)申报材料

 

1.集中受理时提交:

 

1)初审《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经费概算论证报告》(格式见附件2)纸质各1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须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格式见附件3),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团队所有单位均须提供。

 

3)申报涉密信息的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联合申报情况,团队所有单位均提供),A4纸,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与《项目建议书》、《申报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4)光盘1份,内含初审《项目建议书》word文件、《经费概算论证报告》word文件、《经费概算论证报告》excel文件、《申报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申报单位保密资质扫描件jpg文件(仅申报涉密项目提交)。

 

2.会议评审时提交:

 

1)会审《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纸质1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经费概算论证报告》(格式见附件2)纸质1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单位财务公章。联合申报项目的须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

 

2)光盘1份,内含《项目建议书》word文件、《经费概算论证报告》word文件和概算表Excel文件、汇报ppt文件。

 

3.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项目建议书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初审建议书(会审建议书)命名,经费概算书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简称-经费概算书命名,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以申报单位简称-信息表命名,保密资质电子版以申报单位简称-保密资质命名。

 

4.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议书》、《经费概算论证报告》填写的项目名称须与指南需求信息一致。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参研而非外协)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经费概算论证报告联合申报模板(在各承研单位填写参研单位概算书的基础上,责任单位填写责任单位总报告);一个单位独立申报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单独申报模板。

 

3)各单位的项目经费申报价格不得超过指南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4)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系统可读。

 

三、申报受理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申报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方式,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存在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项目的名称与需求信息不符;申报单位中存在保密资质不满足申报课题密级要求的情况;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集中受理时,每个申报项目的初审项目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单位信息表及资质、光盘放入1个档案袋中,文件袋封面以“初审建议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联系方式”形式标明具体信息。

 

受理时间:20205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过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2号院。

 

联系人:孟冬

 

联系电话:15301011761

 

四、评审与结果反馈

 

1.项目择优评审分为初审(盲审形式)和会议评审

 

2.每个公开指南和涉密指南信息,申报单位数量超过6个(联合申报的视为一个单位)的项目需进行初审,不超过6个(含)的直接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3.初审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申报单位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4.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报单位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单位。

 

5.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登陆用户名及密码等信息可咨询科发院。

 

校内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 : 13638626406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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