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武汉工程大学校内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基础上,科技处组织了校内外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遴选出学校资助的校内科学基金98项(名单见附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月5日至7月9日,若有疑议,请向科技处反映。
武汉工程大学校内科学基金项目的论文、著作等研究成果应在适当位置标注“武汉工程大学校内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及编号,作为项目结题依据。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
联系人: 严也舟 徐思思
联系电话:81349535 65520280
科学技术处 校人文社科基地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