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评选“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

2016-03-23 17:03:42点击:[]

               各有关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2016年度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通知转发,请有关学院按通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进行推荐申报,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为4月26 日送交科技处。
网址链接:
http://www.cpcia.org.cn/news/index.asp?atype=3
联系人: 兰丹
办公地址:西北校区3#301室
联系电话: 027-81349563
邮 箱:1162456268@qq.com
科技处
2016-3-22

附件:
关于评选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十二五”期间,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重要进展,为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探索绿色发展新道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行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做好“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以下简称“环保协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和先进工作者。
根据联合会、环保协会工作安排,定于今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大会”,会上将对评出的环保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请你们按照《全国石油和化工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一)和《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二)组织相关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材料
1、《“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申报表》、《“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优秀经理(厂长)申报表》和《“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公章。
2、申报先进单位需提供“十二五”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完成了有关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三废”稳定达标排放的自我声明。
3、先进单位撰写经验介绍材料,包括“十二五”环境保护总结、体会,“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设想等。重点介绍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环保技术、产品、设备开发方面有特色的经验及成效。
4、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撰写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重点总结在“十二五”期间在促进企业环保进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的经验和体会。
二、推荐、申报要求
1、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可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网站(www.cpcif.org.cn)、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网站(www.cciepa.org.cn)下载。
2、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报送评审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_cpcif@163.com;
三、联系方式
1、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
联 系 人:庄相宁 张岩男
2、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 熊梅 周波
3、单位地址:北京市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506
联系电话:010-84885718 010- 84885227(传真)
邮 编:100723
备 注: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一:《“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二:《“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四:《“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优秀经理(厂长)申报表》;
附件五:《“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2016-3-9
 

“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申报表
“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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